视力保护色: |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庆阳市合水县“5·4”较大坍塌事故调查超时情况的通报 | |||||||||
| |||||||||
甘安办函〔2019〕26号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对庆阳市合水县“5·4”较大坍塌事故调查超时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兰州新区安委会: 2019年5月4日18时01分,庆阳市合水县六乡镇截污控源工程­–何家畔镇何家畔村(管网部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基槽壁土方坍塌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48万元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甘肃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办法》(甘安办发〔2010〕47号)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对庆阳市合水县“5·4”较大坍塌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9月28日省安委办收到庆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合水县“5.4”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等三起事故调查报告给予审核的请示》(庆市安办呈〔2019〕25号),距事故发生147天,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九条关于事故调查时限的要求,现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从这一事例中吸取教训,务必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请庆阳市安委会于10月30日前向省安委办报送事故调查超时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 |||||||||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