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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庆阳市庆城县“6·2”和合水县“6·5”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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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安办函〔2019〕13号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庆阳市庆城县“6·2” 和合水县“6·5”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庆阳市人民政府: 6月2日12时,在庆城县太白梁乡吕家塬村杨岔自然村,马彦雄在箍窑过程中发生意外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6月5日14时,合水县污水处理厂在积水池清理垃圾淤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连续发生较大事故,影响较大。根据《甘肃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办法》(甘安办发〔2010〕47号)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市庆城县“6·2”和合水县“6·5”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抓紧对这两起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照时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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