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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区企业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酒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1-9月,酒泉市先后发生14起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其中,瓜州县连续发生4起金属非金属矿山亡人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9月29日,省安委办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酒泉市人民政府发出安全生产黄色预警。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工业园区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省安委办决定对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
(二)检查范围: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专项检查组由省市县安委办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分成矿山和工贸2个检查组。
(一)矿山检查组
组 长:李扬
组 员:张丹祥、3名专家,酒泉市安委办、瓜州县安委办有关人员。
联络员:张丹祥,18093108912。
(二)工贸检查组
组 长:丁文正
组 员:3名专家,酒泉市安委办、瓜州县安委办有关人员。
联络员:丁文正,18093108873。
三、检查重点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2.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4.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100%持证上岗;
6.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8.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9.其余检查重点由矿山和工贸整治组分别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酒泉市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专项检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酒泉市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提请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
(三)严肃工作纪律。酒泉市要如实提供瓜州县工业园区工矿商贸企业清单,严禁弄虚作假。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检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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