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保护色: |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临夏州临夏县“5·17”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 |||||||||
| |||||||||
甘安办函〔2020〕9号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临夏州临夏县“5·17”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临夏州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办法》(甘安办发〔2010〕47号)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州临夏县“5·17”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州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抓紧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照时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州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董炜,0931-7608492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 |||||||||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