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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春节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酒泉、张掖、平凉、庆阳、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进各地和企业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将对你市春节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自2021年1月18日至24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酒泉、张掖。
组长:韩树君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
成员:刘宝锋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安全监察专员
马海宁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干部
(联系电话:15095339671)
专家5人
第一组检查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重点对酒泉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企业进行“会诊式”检查。
第二组:庆阳、天水、平凉。
组长: 杨维河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二级调研员
成员: 陈勇伟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干部
(联系电话:18219815186)
专家2人
第二组检查以烟花爆竹企业为主。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指导问题隐患整改。检查组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向市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反馈,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发挥好专家指导服务作用,对企业整改问题和隐患提供技术指导。
(二)推进分类整治落实见效。检查组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要求,督促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分类整治要求。
(三)严格遵守廉政和防疫要求。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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